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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边:建立“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 全面开启依法治水盐边模式
www.panzhihuapeace.gov.cn 】 【 2022-03-03 10:42:43 】 【 来源:攀枝花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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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发挥检察监督和河长制在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方面的职能作用,有效提升盐边县河湖治理能力和水平,促进盐边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3月2日,盐边县人民检察院会同盐边县总河长办在县水利局举行“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签约启动仪式。盐边县总河长办公室主任、副县长李晓波,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汪波出席仪式。县水利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等部门参加会议。

  

  李晓波在讲话中强调,建立“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绿色发展理念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总河长会议及攀枝花市水利局、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涉水领域公益诉讼座谈会会议精神的一项具体工作安排,相关部门必须自觉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李晓波要求,各责任单位要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切实把“河长+检察长”这一民生工程在盐边落实好,为依法治水管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明确各河长的主体责任、检察机关的监督责任、河长办的协调督导责任和各成员单位的管理责任。加强沟通协作,在信息共享、执法线索移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落到实处。

  

  汪波在讲话中首先简要介绍了县检察院近五年开展水生态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打击破坏水生态环境和资源类犯罪的总体情况。汪波就抓好“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贯彻落实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建立“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协作机制的重要意义。牢牢把握“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监督理念,当好县委政府法治助手,协助河长办破解河湖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难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为民的检察担当。坚持协同联动、构筑工作合力,确保协作机制落地见效。充分发挥河长、检察监督各自职能优势,将案件线索移送和处理结果反馈、常态化联络、联合督促整改、信息共享、联席会议等工作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河湖水生态保护良好氛围。引导人民群众自觉增强保护生态环境的社会责任感,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湖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

  

  在深入推进“河长+检察长”工作中,盐边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化与县河长办的工作联系和协作配合,协同推进河湖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和行政检察职能作用,与县河长办及成员单位合力打好碧水保卫战,为保障“钒钛首县、滋味盐边”和盐边县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服务。

  

  吴阳

编辑:景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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