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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出台政法机关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20条措施
www.panzhihuapeace.gov.cn 】 【 2023-06-02 09:00:00 】 【 来源:攀枝花长安网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经济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论述,落实省、市委关于经济工作的部署要求,立足政法机关职能,充分发挥法治的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以下措施。

  

  攀枝花市政法机关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20条措施

  

  1.及时清理涉企规范性文件。适时清理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做好与优化营商环境密切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或者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上级文件不一致的,及时提出修改、废止意见建议,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着力破解制约市场主体发展的政策壁垒。

  

  2.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经营规模的市场主体,持续开展涉非公经济控告申诉案件办理,强化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保护。加大对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的监督力度。

  

  3.加强涉企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加强涉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重点审核是否具有排除或者限制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以及妨碍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和退出市场、不当干预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等情形,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达到“解决一案、纠正一片”的社会效果。

  

  4.优化涉企诉讼服务。强化一站式建设,努力为涉企纠纷当事人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设立“企业维权绿色通道”专窗,确保优先立案、审查、保全、执行,实现诉讼辅导、法律释明、风险提示、现场立案、材料收转等诉讼服务“一窗通办”“只用跑一次”。依托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及诉讼服务网等线上服务平台,引导涉企纠纷当事人进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在线调解、电子送达等,实现“一网通办”“一次不用跑”。

  

  5.推行机动车检验网上预约服务。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APP等开通机动车检验预约服务,增设预约窗口通道,优化预约检车服务体验,方便群众“随到随检”。

  

  6.便利城市货车通行和停靠。对确需在禁限行时段路段通行的货运车辆,推行通行证“容缺办理”,对行驶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等非实质性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可先行办理,之后补齐,不断提高申领便利化水平和核发效率。对涉及市政服务、定期定时定车配送的城市物流货车、鲜活农产品配送货车,采取年度备案通行管理,在确保不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前提下,在各区县城区主要路段设置城市物流配送车辆专用或临时停车位,为其临时停靠作业提供便利。

  

  7.积极为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专业法律人才资源,为全市重大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行动,全面调研掌握民营企业法律需求,为企业生产经营“把脉问诊”,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预警防范。强化对律师事务所代理企业破产案件监管,优化公证助企服务模式,及时高效满足企业个性需求。

  

  8.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司法行政审批、公证、法律援助推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规范使用统一的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真正做到让企业、群众“少跑腿”。

  

  9.严厉打击损害企业利益违法犯罪。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长效化,严打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恶势力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欺行霸市、敲诈勒索、催收非法债务、恶意阻碍生产、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黑恶违法犯罪,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大违反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惩防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10.加大涉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依法惩治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犯罪,严厉打击采用盗窃、利诱、胁迫等非法手段侵犯商业秘密的犯罪,从严打击利用职权侵占他人科技成果转化权益的行为,促进公平有序竞争。重点加强对攀枝花钒钛、芒果、国胜茶等本土特色产业品牌的保护,促进公平有序竞争,用法律擦亮“攀粮”“攀果”“攀菜”“攀畜”品牌,为激发科技创新活力营造宽松有序的法治营商环境。

  

  11.精准防范打击涉企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深入市场主体,针对企业财务人员等重点群体,精准开展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防范宣传,提升企业人员防骗意识和能力。重拳打击涉企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加大追赃挽损力度,落实快速冻结、止付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企业损失。

  

  12.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加大对串通投标、商业贿赂、虚假广告、合同诈骗、非法经营、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等破坏市场正常竞争秩序的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办理企业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资金、职务侵占、收受贿赂等犯罪案件,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13.防范打击民事虚假诉讼。人民法院对民事诉讼当事人通过以物抵债等方式达成调解、请求法院出具调解书的,加大证据审查力度。依法规制虚假诉讼及提供虚假证据等不诚信诉讼行为,对虚假诉讼参与人依法予以制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民检察院加大虚假诉讼活动监督力度。

  

  14.开展涉企矛盾纠纷“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专项活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紧围绕涉企重点行业、领域开展矛盾纠纷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工作优势。对不适宜调解或者调解不成功的涉企矛盾纠纷,及时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避免矛盾纠纷恶化。

  

  15.审慎办理涉企案件。严格审查对涉企业案件犯罪嫌疑人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依法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涉及公共利益、民生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等领域的案件,积极运用听证方式开展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及时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完善对实行社区矫正的企业人员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审批程序。

  

  16.主动服务项目建设。强化行政案件办理,建立公检法司常态化沟通衔接机制、一体化联动化解机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切实保障攀盐高速公路、攀枝花绕城和米会高速等全市重大项目顺利推进。依法惩治在老旧小区改造和综合交通基础设施等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强揽工程、阻挠施工、敲诈勒索、妨害公务等影响正常秩序的犯罪,通过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国家征地拆迁补偿款的犯罪,以及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偷工减料、降低工程质量标准致使工程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者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犯罪。

  

  17.服务农村经济发展。依法行使公益保护职能,强化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转让、农资购销合同等各类民事纠纷的检察监督工作,依法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乡村投资者等民事主体合法权益,推动土地、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和商品服务在城乡之间双向流动。强化对农资供应保障领域的执法监督,严厉打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促进农资市场规范管理。

  

  18.畅通企业诉求反馈通道。积极畅通线上线下反馈渠道,设立信访、举报、热线等投资者维权救济综合渠道,建立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加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定期走访调研、座谈、问卷调查司法服务需求,摸清企业的难点、堵点和痛点,精准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大局,切实加强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保障。

  

  19.建立涉企案件督办机制。针对涉及企业的大案要案,建立提级办理、挂牌督办、专项监督、工作专班等工作机制,严格规范适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严禁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

  

  20.强化执法监督。各级党委政法委牵头,每季度对群众举报投诉的涉企案件进行重点评查,个别疑难复杂案件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开展专项评查,坚决整治涉企案件久拖不立、久审不结,超标的查封财产、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等行为,坚决杜绝机械执法、就案办案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落地落实,形成政法机关尊商、安商、护商、亲商的良好氛围。


       景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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