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四川省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出炉
用党规国法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
9月9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精神,我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关于建立四川省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据悉,《实施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思维能力、遵守党规国法为目标,推动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增强法治观念,用党规国法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把治蜀兴川各项事业纳入法治轨道,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记者注意到,这份学法清单主要包括“首要任务”“综合清单”“专业清单”三部分。“首要任务”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将学习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的首要必修课程。“综合清单”包括各级领导干部应当全面学习掌握的党内法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等。“专业清单”即与本领域、本行业实践密切相关,领导干部在各自领域内依法正确履职需要学习掌握的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
在教育培训方面,我省把清单所列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教学内容和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在职培训的必训课程。将清单所列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汇编成册,供领导干部学习使用。同时,依托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开设学习专区,通过组织各种形式的学习、测试、竞赛等活动,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
在学法讲法方面,根据工作需要,把清单所列内容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政府常务会议学规学法、单位领导班子会前学规学法、重大决策前学规学法等重要内容,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行动。推动领导干部带头讲规讲法,充分发挥领导干部领学带学促学作用,通过主题党日活动、专题讲座、辅导培训、座谈交流等形式讲授法治课,鼓励党政主要负责人结合“法律七进”“法治四川行”一月一主题等活动,带头讲规讲法。
在实践推动方面,我省将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鼓励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旁听庭审活动,推动领导干部担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并实质化履职。
在督促考评方面,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根据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动态调整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做到“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落实并完善有关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加强领导干部学法考法情况考评,推动考核结果运用,不断增强学法用法示范效应。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赵文 李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