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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案明法】农村建房受伤,谁来承担责任?
www.panzhihuapeace.gov.cn 】 【 2024-01-19 08:58:36 】 【 来源: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

  农村自建房施工中干活人受伤,建房者、包工头、干活人谁担责?一起看看今天的案件。

  

  案情简介

  

  2023年4月,周某家修建堡坎需要人手,4月16日,冯某经人介绍到周某处打小工,双方口头约定工钱按200元/天计算。4月20日中午,周某操作挖机过程中发生意外,挖机吊混凝土漏斗的钢绳突然断裂,漏斗掉下将冯某砸伤。周某将冯某送往攀枝花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医院诊断为右肱骨中段骨折,冯某住院治疗25天。冯某要求周某支付其因提供劳务受伤的各项费用43159.64元。

  

  庭审中,周某对冯某提出的误工费按200元/天计算、后续治疗费7000元以及自行检查费用等不予认可。周某同时提出在现场操作过程中,冯某没有按照其要求施工才导致事故发生,因此冯某在本次事故中也存在着重大过错。

  

  裁判结果

  

  经西区法院组织调解,周某同意支付冯某因提供劳务受伤导致的各项费用28000元,于2024年1月15日前支付10000元、2月15日前支付18000元。

  

  法官评析

  

  近年来,因农村自建房、房屋修缮、外墙粉刷、修堡坎等引起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比比皆是。因安全意识淡薄、施工条件简陋、麻痹大意、监管不到位等原因,凭经验干活、仓促上阵、忽视安全,容易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法官在此提醒,房主作为农村自建房的建房者,应尽到合理的选任、指示义务,提供安全施工场所、审查施工承包人资质、拒绝不安全施工作业等,敲响安全保护第一声。

  

  包工头作为施工承包人,应做好劳务人员选任,在房屋建造施工中为劳务者提供安全网、安全绳、安全带、安全帽等必要安全设备,合理进行安全防范提示和施工指示,筑牢安全保护第一步。

  

  劳务者作为具体施工人员,应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施工时佩戴安全设备,随时注意施工环境。特别是在脚手架、外架、房樑等距离地面较高的位置施工时,做好防坠落措施;施工中注意重物垮塌、反弹、砸落等。在安全防范中,不侥幸、不偷懒、不逞强,做好安全保护第一人。

编辑:景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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