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视频在线 >
【观案学法】讨薪变“讨伐!一场“血亏”讨薪引发的牢狱之灾
www.panzhihuapeace.gov.cn 】 【 2025-04-22 09:09:48 】 【 来源: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被告人明某友承包修建了被害人袁某磊位于盐边县新九镇的住房,因袁某磊尚有20%的建房尾款未支付,2024年6月8日,明某友带领十余名工人前往袁某磊家中索要尾款。当天晚上9点左右,双方因支付尾款事宜协商未果,发生口角争执。明某友用身体撞击了袁某磊几下后,袁某磊便坐在了家中院坝地上。明某友随即拿起院坝柴垛上的一把斧头,使用斧头背面在袁某磊头部击打了三下。袁某磊头部受伤流血后,明某友被其他人拉开。案发以后,现场人员报案,被告人明某友在现场等待。经民警现场口头传唤到案后,明某友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经攀枝花法正司法鉴定中心对袁某磊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被鉴定人袁某磊头部损伤构成轻伤二级。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明某友与他人发生经济纠纷后,不寻求正当途径解决纠纷,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明某友具有自首情节,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罚;综合考虑被害人袁某磊在本案中具有一定的过错,可对被告人明某友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如下:被告人明某友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

  

  一场因尾款纠纷引发的“全武行”

  

  最终在法律的裁决下落幕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

  

  经济纠纷再大

  

  暴力永远不是答案

  

  遇事冷静协商

  

  法律才是解决问题的“金钥匙”

编辑:景文军
中共攀枝花市委政法委员会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