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一女子充值67万美容养生,自觉无效状告养生馆退余款!
导语
人无信而不立,商无诚而不兴。诚信是经商之本,也是市场经济的生命和灵魂,消费者与经营者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在从事具体的民事活动当中,都应牢固树立诚信理念、平等相待、童叟无欺,切不可为了蝇头小利自毁商誉,甚至破坏了市场规则。
今天的案例中,廖女士在养生馆充值67万美容养生,原本是想中医养生,谁知在未经她同意的情况下,多次强制撤换服务项目和产品,廖女士自觉无效,遂将其告上法庭。法院判决之后养生馆又重新上诉,事情到底是怎样的?法官会怎么判呢?让我们一起走进今天的《观案学法》。
观案学法
难退的养生款
编辑:景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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