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罪治,共富兴。近三年来,盐边县轻罪案件占该县检察机关受理刑事案件总量的80%以上,盐边县人民检察院主动适应刑事犯罪结构变化,以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坚持稳中求进促提升的工作主基调,深化“轻罪治理+”综合履职,以打造一个党建品牌、构建两个综合中心、签订三项办案机制、突出四个治理效果的“4+”工作法,构建自治、法治、德治力量有机融合的轻罪治理体系,助力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
“一品牌”奏响轻罪治理“先锋号”
一个党支部就是一座战斗堡垒,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盐边县轻罪案件“一站式”办案中心现有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办案干警18人,其中中共党员干警15人,占办案总人数的83%。今年1月,盐边县成立轻罪治理临时党支部,打造“大笮·法助共富”党建品牌,发挥党组织示范带动作用,锻造坚强有力的轻罪治理先锋团队,把党的领导落实到轻罪案件办理治理全过程,推动党建与轻罪治理工作相融互促、同向发力,让党旗在轻罪治理一线高高飘扬,让司法办案更契法度、更接地气、更有温度。
“两构建”画好轻罪治理“同心圆”
树立阵地资源融合共享理念,联合盐边县桐子林镇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和人民调解中心,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受理、一站调处,检察官入驻“双中心”,联合驻点人民调解员、遵法评理员等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既积极促成轻罪案件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也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依托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牵头构建盐边县轻微刑事速裁案件“一站式”办案中心,把握集约化批量办案,一站式高效办案的基础优势,从“侦、诉、审、矫”四个环节强引导、下功夫、重教育、促稳定,促进“一站式”办案中心提档升级,保障轻罪案件全流程高质效办理。
“三机制”打好轻罪治理“组合拳”
完善“检调对接”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以“双中心”建设为基础,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实践,制定《盐边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健全完善“检调对接”的实施方案》,明确“检调对接”适用案件范围、工作流程及移送原则等。制定《人民调解申请书》《调解协议书》等模板式文书,让“检调对接”工作运行更加便捷,细化轻罪案件、民事行政申诉息诉等案件适用程序及结果运用,促进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修复社会矛盾。
制定“相对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办案机制。县检察院联合县民政局等五部门签订《关于轻微刑事案件拟不起诉人员参加社会公益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建立社会公益服务清单,针对不同类型案件犯罪嫌疑人“量身定制”社会公益服务内容。犯罪嫌疑人在自愿参与社会公益服务考察的前提下,检察机关将考察结果作为案件拟不起诉的重要考量因素,充分发挥相对不起诉制度的教育、预防作用,增强犯罪嫌疑人参与社会治理的责任感,有效化解矛盾、消除对抗、促进稳定。
共建“支持起诉+法律援助”协作机制。强化能动履职,会同县司法局签订《关于建立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试行)》,打通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线索双向移送通道,促进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无缝衔接,探索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深入开展和解息诉工作,联和县法院成立“和解五法”工作室,促进矛盾纠纷快速妥善化解,实现刑事和解与民事和解同频共振,全面提升群众对和解、支持起诉、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度,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和检察温情。
“四突出”推动轻罪治理“展新姿”
强化类案集中办理,突出案件办理质效。以党建促队建,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干警先锋模范作用,定期补充轮换轻罪案件办案干警,提升轻罪治理队伍素能。根据轻罪案件同类同判原则,推行类案集中办理模式,通过集中起诉、集中审理、集中宣判,实现轻罪案件快侦、快诉、快审,做到集约化批量办案,“一站式”高效办案。2023年5月以来,盐边县办理轻罪案件158件,轻罪案件办理时间为10至15个工作日,平均开庭时间5至10分钟,已审结案件的认罪认罚适用率、值班律师参与率、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服判息诉率均达100%。
坚守依法办案原则,突出诉讼权益保障。落实轻罪案件“以非羁押为主、羁押为辅”的办案要求,审慎适用羁押强制措施和监禁刑,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0人,决定变更强制措施9人。截至今年5月,盐边县人民检察院不起诉率同比增长3%,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0.7%;诉前羁押率同比下降1.3%,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3.3%。优化检察窗口服务品质,提高检察服务意识,确保律师接待工作规范、有序、便捷,以能动履职构建互动协作的新型检律关系,依法保障辩护律师知情权、阅卷权、会见权等执业权利,实质听取辩护人法律意见,在保障律师行使诉讼权利的同时,展现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2023年5月至今,该院线上线下保障律师阅卷160人次。
畅通线索移交渠道,突出行刑反向衔接。构建以行政检察为主导,部门之间相互配合、一体履职的行刑反向衔接办案模式,建立《盐边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行刑反向衔接的工作办法(试行)》,明确以内部移送、线索审查、结案处理、跟进监督为主线的行刑反向衔接办案流程,提升案件移送、审查质效。行刑反向衔接开展以来,刑事检察部门向行政检察部门移送行刑反向衔接线索27件38人,行政检察部门制发检察意见书21份并跟踪督促,确保被不起诉人受到警示教育和适度惩戒,避免“不诉了之”,消除行政处罚“盲区”,实现行刑反向衔接闭环管理,扎实做好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
更新执法司法理念,突出社会综合治理。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将源头预防、综合治理与司法办案一体推进,瞄定轻罪小案隐藏的社会问题,开展轻罪案件溯源治理,针对前端环节社会治理不到位形成的轻罪案件,加大社会治理检察建议、风险提示办理力度,以溯源治理“抓前端治未病”。聚焦乡村道路弯道急、路口多、坡度大等特征,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整治,促使县交通运输局对全县乡村道路狭窄、弯度大、交汇路口等视距不良位置开展全面排查,出动维修车辆40余台次、维修人员100余人次,维修、更换安全隐患凸面镜167个,拟逐步在全县视距不良路段新增凸面镜1941个,切实保障群众出行安全。2023年以来,该院共制发涉道路交通、食品安全、控辍保学、生态环保等民生领域检察建议、风险提示函16份,涉案行业、单位检察建议、提示采纳率和整改率达100%,推动行业规范、系统整改、社会治理,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
龙世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