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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渝两地四部门首次发布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
www.panzhihuapeace.gov.cn 】 【 2024-05-11 08:56:00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川渝两地四部门首次发布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

  

强化类案指引 统一裁判尺度

  

  如何加强类案裁判指引,统一劳动争议裁判尺度,切实提高川渝两地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办理质效?近日,重庆市人社局、重庆高院、四川省人社厅、四川高院共同召开川渝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川渝两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案件处理情况、劳动人事争议审判工作开展情况。据悉,这是川渝两地四部门首次就劳动人事争议情况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发布典型案例。

  

  记者从会上获悉,近年来,为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战略,川渝两地四部门进一步整合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资源,总结经验、加强类案裁判指引、切实提高川渝两地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办理质效,全力维护劳动人事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数据显示,最近三年,重庆市各调解组织和仲裁机构年均处理案件6.2万余件,其中去年处理7.9万余件(仲裁机构立案受理了4.2万余件),争议案件数呈上升趋势,但争议处理形势总体平稳可控。四川省调解组织和仲裁机构共受理争议案件41.1万件,涉及劳动者46.7万人,涉案金额111.6亿元,调解成功率、仲裁结案率分别为67.1%、94.9%。

  

  此外,川渝两地还涌现了多项亮点举措。“多快好省”化解劳动纠纷工作法、“24小时不打烊”的线上仲裁等具有重庆特色的做法,被人社部作为经验进行推广。重庆高院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参与构建以稳进增效、除险固安、改革突破、惠民强企为工作导向的全国首个“工会+法院+检察院+人社+司法”的劳动争议化解“五方联动工作机制”。四川人社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社部门牵头和有关部门参与、司法保障、科技支撑的争议多元处理机制,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一站式”联调联处中心建设。四川法院首创“一案一码”改革,并在此基础上探索“纠纷赋码”向仲裁领域进一步延伸,推动劳动人事争议纠纷诉源治理工作数字化转型。

  

  值得注意的是,四川法院整合多方资源,提升多元解纷效能,目前,全省法院已联同十余家部门单位成功实现“平台线上对接、人员云端入驻”。从2020年1月至今年3月,全省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调成57563件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成功率81.07%。

  

  会上还发布了12个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据悉,此次入选案例广泛涵盖各类劳动争议要素和案件类型,集中反映了仲裁、审判新发展新举措新特点。本报今日选取1例进行报道。

  

  典型案例

  

  员工拒绝加班被辞退用人单位赔偿4万余元

  

  韩某系某食品公司运输司机,负责将公司的产品从工厂运输到门店,工作时间为凌晨3时30分至上午11时30分,之后除值班外即可下班。2022年6月27日15时左右,公司运输部主管吴某通知韩某去处理涉及韩某驾驶车辆的变更手续及交通违章。韩某当即向吴某说明因身体不适无法前去办理,请示可否次日再去办理。吴某在工作微信群中发言认为,虽韩某当时已下班,但在休息期间拒不执行工作任务安排,严重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2022年6月28日,某食品公司以韩某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为由解除了与韩某的劳动关系。案经仲裁程序后,韩某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决某食品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42750元。

  

  一审法院判决,某食品公司向韩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40672.8元。该食品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三条、第三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

  

  本案中,食品公司在韩某下班休息期间安排工作任务,任意剥夺了韩某的休息权利。该公司径行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不属于“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范围,应当认定食品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对韩某主张的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宪法》《劳动法》均规定劳动者享有休息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充分尊重并保护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权益,不能仅以劳动者未服从加班安排为由,随意认定劳动者严重违反了公司管理制度,从而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否则,用人单位将为其用工不规范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

编辑:景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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