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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公安机关整治城市养犬 处置涉犬警情300起
www.panzhihuapeace.gov.cn 】 【 2024-03-04 08:56:40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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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昱安 苏勇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唐万贵

  

  2月27日,记者从攀枝花市公安局获悉,该局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教育劝导养犬违规违法行为4211人次,处置涉犬警情300起。

  

  据悉,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市养犬行为,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社会秩序,攀枝花市公安局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采取多种渠道、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四川省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并联合综合执法、卫健、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及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开展城市养犬情况大摸排,了解掌握犬只底数和免疫情况,分级分类开展专项治理。对未登记的犬只进行登记;对违法违规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自行处理;对排查发现的未免疫犬只要限期免疫,并跟踪免疫落实情况;对遛犬不拴犬绳、不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物等行为进行纠正并作出相应处理;对流浪犬进行收治,对病(狂)犬及时进行处置和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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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遛狗不牵绳的,劝说教育无效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群众举报的犬只伤人、扰民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养犬人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养犬人的违法责任。对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犬只恐吓他人、驱使犬只伤害他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创新养犬管理手段,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积极推广手机APP自助登记、电子芯片与二维码犬牌管理、养犬管理计分制等做法,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群众的满意感、获得感。

  

  截至目前,该市公安机关开展法律、法规宣传742次,发放宣传资料24870份、办板报23期,通过微博、微信、电视台等媒体开展宣传170余次,教育劝导养犬违规违法行为4211人次,处置涉犬警情300起。

编辑:景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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