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区检察院推动伪劣电子烟行刑反向衔接案件落地见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要求,深化府检联动机制,严厉打击销售伪劣电子烟违法行为,切实守护群众身体健康和市场秩序,近日,东区检察院依托府检联动机制,主动作为、协同发力,扎实推进刘某某销售伪劣电子烟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后续工作,监督行政执法全过程,实现刑事追责与行政检察监督的有机衔接,彰显了法治护航民生的力度,为辖区市场环境净化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该案中,刘某某擅自销售假冒某知名品牌电子烟及相关配件,被查获假冒电子烟及配件共计600余个,涉案金额达五万余元,其行为已严重触犯相关法律规定。在办理该案过程中,东区检察院鉴于刘某某的违法情节、悔罪表现及社会危害性,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启动行刑反向衔接程序,向东区烟草专卖局制发检察意见书,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对刘某某作出行政处罚,确保违法行为得到全面规制。东区烟草专卖局收到检察意见书后,依法对刘某某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两万余元罚款,刘某某已全部履行。同时,对涉案的600余个假冒伪劣电子烟及配件依法登记保存,于2026年3月27日上午,组织开展集中销毁行动,对全部涉案假冒伪劣产品进行统一、规范销毁,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净化市场环境。此次行动既是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具体落地,也是府检协同履职的生动实践,有效发挥了震慑作用,切实维护了市场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
编辑:景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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