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区法院:破产审查巧调解 法助共富护营商
近日,东区法院民二庭法官收到了一面某商贸公司相关负责人送来的“破产调解护正义,专业公正显担当”的锦旗,以感谢办案法官为其成功调解了被贷款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的危局,为企业留住生机。
据悉,该商贸公司因资金周转不畅,未能按期偿还某贷款公司借款本息,经苏州某法院强制执行后仍未足额清偿,贷款公司遂申请对其进行破产清算。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没有简单“一破了之”,而是第一时间对某商贸公司的资产状况、经营前景、股权结构开展全面审查。审查发现,商贸公司常年为多家大型商超供货,主营业务稳定,是资金链突然断裂导致无法按时还款;某贷款公司作为债权人,更倾向于通过高效便捷的方式实现债权。承办法官精准把控双方的利益契合点,为后续调解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最大化保障各方权益,承办法官主动启动调解程序,搭建沟通桥梁。针对偿债期限、担保方式等核心争议,提出“一次清偿、利息让与”个性化方案,兼顾企业资金筹措能力与债权人权益保障。经过多轮磋商,最终达成一致:由某商贸公司股东一次性筹措资金清偿债务,某贷款公司给予合理偿债宽限期,并放弃部分利息主张。承办法官随即向执行法院通报案件情况,并对某商贸公司释明后续程序要求。目前,和解协议已全部履行完毕。
该案通过柔性司法替代刚性清算,避免优质资源流失,实现多方共赢,是东区法院深化破产审判创新、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有力实践。
编辑:景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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