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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易:检察蓝为泳池上好“安全锁”
www.panzhihuapeace.gov.cn 】 【 2025-12-03 09:06:27 】 【 来源:米易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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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盛夏的一个傍晚,米易县检察院一名干警在刷朋友圈时,一条动态引起了她的关注:“眼睛红肿刺痛,医生说大概率是泳池细菌感染,提醒大家避雷某游泳场馆!”照片里,博主眼睑红肿、眼白充血,字里行间满是懊恼。这名干警瞬间警觉,她第一时间将线索上报,米易县检察院“益富安宁”办案团队迅速响应,一场针对全县公共游泳场馆的安全“体检”随即启动。


  “请出示高危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益富安宁”办案团队对县域内7处登记在册的公共泳池开展点对点核查,在某乡镇一处小型游泳馆,检查刚一开始就遭遇“软抵抗”。场馆负责人支支吾吾,以“私人泳池,不对外开放”为由拒绝提供任何资质证明。办案人员随即调取相关行政许可数据库比对,确认该场馆未取得高危经营性许可证,属于无证违规经营。更令人担忧的是,泳池周边无救助人员值守,一旦发生溺水等突发情况,无法及时处置,安全隐患尤为突出。


  在连续一周的密集排查中,“益富安宁”办案团队一方面随机抽查场馆消毒记录并抽取水样,对水质PH值、余氯,水温等关键指标进行检测;另一方面逐一核查场馆经营许可证件,从业人员健康证等人员公示信息。通过现场核查、数据比对、抽样检测多管齐下,问题线索逐渐清晰:2处游泳场馆未依法办理高危经营性许可证、部分游泳场馆未在显著位置公示人员资质信息、清洗间消毒不彻底、救助人员脱离岗位。


  “公共泳池安全不能有丝毫马虎,必须立即整改!”办案团队迅速向职能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明确要求职能部门督促问题场馆限期整改违法经营行为,开展行业排查整治,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用检察监督倒逼监管责任落实。


  收到检察建议后,职能部门通过现场检查并约谈场馆负责人,依法责令无证经营的2家场馆停业整顿。同时,开展释法宣讲,着重说明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需具备的必要条件以及私自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将承担的法律后果。


  “现在泳池环境明显改善,眼睛再也没出过问题,为你们点赞!”曾经在朋友圈吐槽的博主特意私信检察干警。这场始于朋友圈线索的专项监督,让公共泳池实现“持证经营规范化、水质检测常态化、资质公示透明化”,为群众游泳安全筑牢了司法屏障。这份“检察蓝”的守护,正是群众最需要的司法温度。

编辑:景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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