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和区:刑事庭审进农家 植物保护入人心

近日,仁和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将法庭“搬”进被告人家中,围着茶几,就地搭建了简易庭审现场,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被告人李某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毁坏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立木蓄积为2.475m3,除承担刑事责任外,公益诉讼起诉人要求其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责任,赔偿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期间损失。庭审中,被告人李某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认罪悔罪,对民事公益诉讼人的诉请表示认可。但因家庭困难,愿意在村民委员会的安排下从事与林业相关公益性工作进行劳务代偿。
“看了庭审,才知道砍一棵树都可能违法”一村民在观看庭审后说道。庭审结束后,法官对观摩庭审的村民进行现场普法,重点对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讲,不断增强村民的植物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并延伸讲解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举报途径。
此次巡回审判是仁和区法院司法为民,强化基层法治建设的缩影。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司法实践,拉近了司法与群众的距离,让保护植物观念更加深入人心。
下一步,仁和区法院将持续创新巡回审判模式,深入践行“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司法理念,严厉打击非法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违法行为,让植物保护法治种子在乡村深深扎根。
秦水连
编辑:景文军
中共攀枝花市委政法委员会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