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物简介
郭嘉,米易县法院刑庭庭长。所获荣誉:曾获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米易县禁毒工作先进个人,米易县平安建设先进个人。
桌上的小台灯泛着温暖的黄光。
它照过卷宗纸页上密密麻麻的字迹,照过山村夜路上深深浅浅的脚步,也照过我第一次写判决书时,那些反复斟酌的夜晚。
2009年的冬天,我初次以刑庭法官助理的身份坐在法庭。审判台很高,法徽很亮,被害人家属的哭声压得很低,被告人把头埋得很低。这是我对法官判案的初印象,也是我对法治的初认知。
后来,我从刑庭到了基层法庭,我见过许多这样的法官:裤脚沾着泥土,方言拉近着距离,他们倾听、调解、奔波,像一盏盏移动的灯,照亮矛盾暗处,温暖人心冷角。这也颠覆了我对法官“庄严端坐、法槌起落”模样的认识,让我知道法官的庄严,不仅在于法袍,更在于俯身倾听的姿态;法官的力量,不仅在于判决,更在于让人心回归安宁的温度。
再后来,我也成长为一名员额法官,重回刑事审判庭,当我穿上法袍,感受法槌起落,也开始慢慢体会到了法徽的重量,体会到法治的责任。
那是独立承办的第一个案件,一名未成年被告人,被控4项罪名,21笔犯罪事实,繁多的案卷让我惴惴不安,也让我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压力。
“理清案件时间线,依法把握认定犯罪事实的证据,确保程序和实体处理公正,慢慢来。”听着前辈的指导,我如释重负。最终顺利审结,一审后案件即生效。我明白,刑事法官的法槌之下,是公正、是公义。
十年一晃。
如今,每当我身披法袍,敲响法槌,往昔的工作情形不断在脑海中翻滚,我才真正体会到了法官的含义,是沉着、坚守,更是法院人的传承。面对狡诈的罪犯,我们是出鞘的利剑;面对纷争的邻里,我们是耐心的调解员;面对对簿公堂的亲人,我们是盼着他们能走回彼此身边的守望者。
窗外,灯火阑珊。每一盏灯下,都有一个故事。而我这盏,很普通,很平凡。
灯亮着,还将继续亮下去。
我还在路上,也将继续大步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