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6月3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8月11日,市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领导班子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方面。一是置顶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抓整改。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市委政法委委务会(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及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相关文件精神,对巡察整改全面思想动员、及时研究部署,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用高质量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推进整改落实,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增进思想共识,明确整改方向和整改措施。二是强化组织领导,系统部署、压实责任抓整改。委领导班子坚决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迅速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抓好巡察整改任务,构建起领导带头、全员覆盖、协同推进的工作体系。对标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具体问题和整改建议,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和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确保逐项落实、对账销号。集中整改以来,委机关(市法学会党组)先后召开委务会会议、法学会党组会、专题会、推进会共10余次,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问题。三是加强督促指导,动态跟踪、全程监督抓整改。建立“全流程、常态化”监督机制,紧盯整改方案,聚焦整改措施,结合市委巡察办审核反馈意见,多次研究和修改完善,从源头杜绝内容笼统、措施空泛;紧盯整改进度、整改成效,实行“半月一研究、一月一调度”机制,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见效。委领导班子成员统筹抓工作与抓整改,切实加大对分管领域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力度;派驻纪检监察组立足派驻监督职责,全程跟进掌握巡察整改进度和质量,及时督促提醒,有效传导责任压力,做到加强自身整改与监督巡察整改的有机结合,推进巡察整改落实到位。
(二)主要负责人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方面。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高度重视,靠前指挥、亲自调度,带头研究推动重点整改任务落实,主持召开委务会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研究审议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和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定期听取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提出整改工作明确要求。集中整改以来,带头研究、调研安全稳定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和合善治“五维矩阵”集成改革、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政法系统秋季招才引智、法学会“法助共富法护平安”系列活动等重点工作40余次。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加强统筹协调,坚持具体抓、抓具体,牵头负责巡察整改工作,代表市委政法委向市委第三巡察组郑重表态,全面认领问题,牵头研究整改方案,带头抓好对照检查、整改落实、跟踪问效、建章立制和统筹结合,先后5次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推进会、法学会党组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相关工作,推动整改取得明显成效。
(三)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坚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按照“四个融入”要求,把巡察整改与当前政法领域重点工作有机结合,切实发挥党委政法委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作用,创新构建主动维稳格局、探索法助共富路径、完善平安共建机制、深化阳光法治实践、从严锻造政法铁军,用巡察整改成效推动工作发展,有力护航服务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全市社会大局总体平安稳定,“八个不发生”目标全面实现;全市社会治安安全感满意度连续9年提升,连续五年荣膺“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安全指数位列全国入选地级城市首位);“四法护营商益企促共富”法治化营商环境、乡镇(街道)政法委员“189”履职机制等工作得到省委分管领导肯定批示、在全省交流推广;在全省率先完成“多中心合一”的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和合善治“五维矩阵”集成改革获评全省十大法治创新实践典型案例,“三说会堂”多元解纷模式入选全省首批共同富裕典型案例;涌现出了以被中央政法委在全国政法系统宣传推广的国安干警陈格同志、被省委追授为优秀共产党员的张炼同志等为代表的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认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着眼长远,立足长效,制定完善了《向市委政法委员会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的规定》《市委政法委督查督办工作制度》《攀枝花市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履职工作办法(试行)等党管政法、平安建设、党的建设、机关内部管理等方面制度机制23项。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全面”问题
(1)“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健全完善“第一议题”制度,修订完善了《中共攀枝花市委政法委员会委务会工作规范》《中共攀枝花市委政法委全体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将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予以明确。二是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等作为全委会会议、委务会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重要会议的“第一议题”。2025年以来,召开的全委会会议、委务会会议、法学会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支部党员大会均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三是修订完善《市委政法委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试行)》,加强对“第一议题“制度落实、重点工作推进的跟踪问效,扎实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工作部署落地见效,不断强化学习成果转化。
整改进度:第1项、第2项、第3项均已整改完成。
(2)委务会未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11月对平安中国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2021年3月在会见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代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及时对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精神进行补学,2025年第9次委务会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平安中国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会见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代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二是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集中整改以来,委务会会议、机关党员大会均已学习了《习近平关于政法工作论述摘编》相关专题内容,并持续学习领会、贯彻落实。
整改进度:第1项、第2项均已整改完成。
(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召开两个月后委务会才传达学习。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中共攀枝花市委政法委员会委务会工作规范》,严格落实议题前置审查制度,委务会会议均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和各项安排部署,做到第一时间学习领会、第一时间安排部署。二是制发《中共攀枝花市委政法委员会集体学习制度》,明确了集体学习的6项重点内容和4种学习方式,制定了学习计划,明确重点学习内容,推动学以致用。
整改进度:第1项、第2项均已整改完成。
2.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不深入”问题
(4)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有差距。政治督察制度落实不到位,仅对市司法局、米易县委政法委开展了政治督察,未及时跟踪督导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中共攀枝花市委政法委员会联合市级政法单位统筹开展政治督察工作规划》,提前对近五年各年度开展联合政治督察作了安排,有计划推进政治督察全覆盖。二是加强对政治督察整改的跟踪问效,对市司法局、米易县委政法委落实督察整改主体责任、整改实效以及建章立制等情况进行了“回头看”,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整改进度:第1项、第2项均已整改完成。
(5)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有差距。推动政治轮训不力,对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开展政治轮训次数少。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并印发了《攀枝花市政法干警政治轮训实施细则》,明确了政治轮训实施主体、对象、内容、方式和组织保障。今年以来,牵头举办了全市政法领导干部研讨班、政法系统领导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督促推动全市各级政法机关开展政治轮训,不断提升政法干警强忠诚、善制胜、敢担当的能力水平。二是将乡镇(街道)政法委员纳入全市政法领导干部研讨班、政法系统领导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培训对象范围,同时牵头举办了全市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选派优秀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参加全省新任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培训,实现了对全市乡镇(街道)政法委员政治轮训全覆盖。三是制定出台了《攀枝花市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履职工作办法(试行)》,明确将政法委员教育培训纳入市、县(区)年度政法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今年以来,市县两级党委政法委组织开展乡镇(街道)政法委员教育培训12次,不断提升其履职能力。
整改进度:第1项、第2项、第3项均已整改完成。
(6)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有差距。督促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5年第2次市委政法委全委会会议对党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进行了学习,进一步强化认识,增强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的自觉性坚定性。二是制发了《中共攀枝花市委政法委员会向市委请示报告工作规定》《向市委政法委员会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的规定》,明确了重大请示报告内容。三是统筹协调、指导督促提醒全市政法各单位按要求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确保重大事项都请示报告落实到位。
整改进度:第1项、第2项、第3项均已整改完成。
(7)新时代政法铁军锻造不力。2020年以来,全市政法干警受到党纪、政务处分174人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印发2025年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常态化任务分工方案,细化分解具体任务,明确责任,扎实推进。2025年受处理处分政法干警人数同比下降。二是召开了全市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总结分析全市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通报了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研究部署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有关工作,并邀请市纪委监委同志通报涉及政法系统监督执纪问责情况,就加强全市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工作意见。三是对2025年度政法干警违纪违法情况进行了全面分析,形成《2025年度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形势分析的报告》,督促推动政法机关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围绕近年来思想政治工作经验做法、全市政法干警思想状况总体态势、当前干警思想动态中存在的问题对干警思想动态进行深入分析,形成《政法干警思想动态分析的调研报告》,供领导决策参考。四是牵头举办全市政法系统“廉动政能量”清廉故事演讲比赛,推动组织开展旁听职务犯罪庭审5次,督促推动政法单位通过召开警示教育会、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150余次,引导干警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五是制发《中共攀枝花市委政法委员会委员和县(区)党委政法委书记述职实施办法》,将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情况纳入市委政法委委员、县(区)党委政法委书记年度述职重要内容,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整改进度:第1项、第2项、第3项、第4项、第5项均已整改完成。
(8)新时代政法铁军锻造不力。市级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年龄结构不合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5年9月,市委政法委牵头开展了全市政法系统领导班子运行情况专题调研,对政法系统班子功能结构进行全面分析,提出工作建议,形成了《中共攀枝花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全市政法系统领导班子运行情况报告》,供市委决策参考。二是加强与市委组织部沟通汇报、密切配合,有计划分批选拔补齐现有空缺职位,进一步优化年龄结构。截至目前,市级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平均年龄有所下降,“80后”有所增加。三是将优秀干部人才库与干部培养选拔使用相结合,常态更新完善全市政法系统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和年轻优秀干部人才库,为建设科学合理、梯队有序的干部队伍铺好奠基石。
整改进度:第1项、第2项、第3项均已整改完成。
(9)新时代政法铁军锻造不力。乡镇(街道)政法委员无法律法学专业背景和无政法工作经历的占比较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出台《攀枝花市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履职工作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政法委员配备应当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择优选用对党忠诚、政治素质高、熟悉政法工作、了解基层情况、群众工作能力强的干部。目前,乡镇(街道)政法委员有法律法学专业背景、政法工作经历的比例有所提高。二是大力加强教育培训,通过举办全市政法领导干部研讨班、乡镇(街道)政法委员综合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参加上级培训(调训)等方式加强对乡镇(街道)政法委员政治轮训和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其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整改进度:第1项、第2项均已整改完成。
3.针对“推动新时代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力度不够”问题
(10)平安攀枝花建设质效不高。2022年、2023年攀枝花市平安建设群众满意度测评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发《关于转发2022年至2023年平安满意度测评的通知》,对平安建设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统筹各县(区)政法委开展平安建设整改落实工作,2025年1-10月,全市刑事案件下降5.6%、治安案件下降11.7%。目前,全省平安建设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已暂停。二是督促各县(区)做好各项测评指标的补短工作,督促公安机关持续整治社会治安环境,今年以来,我市社会治安安全感满意度保持在96%以上。三是指导推动各县(区)完成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并依托综治中心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等形式,开展了平安建设宣传,进一步提升了平安建设群众知晓度。
整改进度:第1项、第2项、第3项均已整改完成。
(11)平安攀枝花建设质效不高。全市5个省级“六无”平安村(社区)被摘牌。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督促东区、西区、仁和区分别对被摘牌的5个村社区开展复盘工作,针对摘牌原因,形成了整改责任清单,同时进一步加强禁毒法治宣传教育。二是市委政法委分管领导对涉及被摘牌的东区、西区、仁和区三个县区政法委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市委政法委对东区、西区、仁和区平安建设工作开展调研指导,督促加强基层平安建设工作。
整改进度:第1项、第2项、第3项均已整改完成。
(1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弱项。矛盾纠纷隐患排查不力,2020年以来,全市网格员报送矛盾纠纷类信息仅占总数的2%。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印发《关于建立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为依托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工作方案》,编制并下发《攀枝花市人民调解工作手册》,各县(区)、乡镇(街道)组织开展网格员培训7次,不断提高矛盾纠纷发现率、化解率。今年以来,网格员排查报送矛盾纠纷类信息占比上升至8.82%。二是加强全省社会治安风险防控智能化应用试点建设,组织各县(区)、乡镇及市级相关部门开展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信息化平台操作使用培训,目前全量录入各类矛盾纠纷2401件,办结率达94.81%。三是常态化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未发生重特大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案事件。截止2025年9月底,市县乡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全部完成。整合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人民调解、诉讼服务、检务服务等多中心资源,以“常驻+轮驻+随叫随驻”模式,推动政法、信访、住建、卫健等部门和341个人民调解组织、179名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入驻综治中心。全市各级综治中心直接受理各类矛盾5177件,办结5012,办结率达96.81%。
整改进度:第1项、第3项已整改完成;第2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6年12月底前完成。
(1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弱项。指导协调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督促指导教育部门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实现动态清零和应读尽读。目前,全市92所中小学配备法治副校长92名,配备率达100%,法治辅导员65名,法治班主任1205名,并积极组织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二是督促指导教育部门进一步加强专门教育学校建设,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三是选派289名民警担任法治副校长,经常性开展法治安全教育。
整改进度:第1项、第2项、第3项均已整改完成
(1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弱项。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用力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督促卫健部门进一步规范全市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嘱无需服药”工作,制定《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嘱无需服药”工作指引》,指导各县(区)开展排查工作。社区“关爱帮扶小组”对高风险患者组织开展联合随访工作,结合患者个人实际制定救治、服务、管理措施,避免造成现实危害。二是督促公安部门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动态风险评估,确保分级分类结果准确。加强缉毒执法打击力度和毒品预防教育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群体的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常态化开展禁毒宣传“六进”活动,深入开展春、秋季开学在校学生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组织在校学生参加全省青少年禁毒知识竞赛,提升禁毒教育针对性。三是督促司法部门深入推进社区矫正“专职、专业、专责”队伍和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选派戒毒民警派驻县(区)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整改进度:第1项、第2项、第3项均已整改完成。
(15)法学会管理重视不够。市法学会2020年未按时换届。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中国法学会章程》规定,市法学会于2023年10月完成了换届工作。2025年2月,因工作需要增补法学会副会长、理事等,按照《章程》规定召开第二届二次理事会议选举产生。二是修订完善《市法学会党组工作规则》,今年已召开了5次党组会议。三是今年以来,市法学会每次召开党组会议都有列席人员参加,专门负责党组会议记录。
整改进度:第1项、第2项、第3项均已整改完成。
(16)法学会管理重视不够。法学研究质量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市法学会与市社科联签订了《攀枝花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攀枝花市法学会关于联合开展共同富裕试验区法治实践专项课题研究的合作协议》,并联合下发了《攀枝花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攀枝花市法学会关于开展共同富裕试验区法治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攀枝花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攀枝花市法学会关于开展“法助共富法护平安”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共立项法治实践课题10个;共征集论文44篇。二是今年共收集省法治实践课题7个,择优向省申报2个。三是结合主题征文、法治实践课题将以《案例选编》、“成果分享会”、向相关媒体推送等形式对外宣传。
整改进度:第1项、第2项、第3项均已整改完成。
(17)法学会管理重视不够。2022年6月至2023年6月市法学会信息采用率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市法学会向各团体会员单位下发了《攀枝花市法学会关于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报送相关要求。2024年、2025年上报省法学会信息采用率分别为95.4%、100%。二是2024年共编写法学工作信息44期,通过省法学会网站刊用42期;2025年编写信息25期,被省法学会网站采用25期。三是与《民主与法制》报社四川记者站、《四川法制日报》攀西记者站、长安网等建立微信沟通,了解不同时段信息报送重点,提高了采用率;长安网上我市法学动态栏目保持随时更新。今年在四川法学会网站、《民主与法制》报的法学会信息采用率达100%。
整改进度:第1项、第2项、第3项均已整改完成。
4.针对“服务保障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有差距”问题
(18)统筹政法单位探索和合善治“五维矩阵”工作法有差距。市法院牵头的“一案一码”溯源监督工作未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仁和区法院和盐边县法院两个观察点位建设滞后。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督促市法院以东区法院为试点,东区法院与东区检察院、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东区司法局、攀枝花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建立跨部门联席协作机制;与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攀枝花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建立先行调解台账,并在全市法院系统推广。二是督促市法院依托“一案一码”管理制度,向职能部门发出司法建议6份。三是督促市法院按照要求完善了仁和法院、盐边县红格法庭点位展板、PPT、解说等,并及时将各项数据进行更新,做好场景展示准备,目前仁和法院和红格法庭观察点位建设均已完成。四是及时提炼总结工作经验,东区法院组织召开“纠纷全生命周期治理”联席会,研讨劳动争议案件难点重点问题,统一裁审标准的简报信息,被《今日头条》收录。经验文章《“一案一码”管全程探寻攀枝花法院巧解纠纷的“全周期”密码》在《法治日报》头版刊登。东区法院改革经验被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专刊》采用。
整改进度:第1项、第2项、第3项、第4项均整改完成。
(19)统筹政法单位探索和合善治“五维矩阵”工作法有差距。市检察院牵头的“一案双治”工作,东区检察院观察点位建设进度较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工作督导,市检察院通过现场督导的方式对观察点位建设情形开展工作调度,及时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目前已完成东区检察院观察点位整改工作。二是督促东区检察院倒排工期,加大施工进度,观察点位于2025年9月15日完工。三是督促指导市检察院提炼各县(区)院工作经验,形成全市“一案双治”工作经验、特色做法,加强在《四川法治报》、《检察日报》等媒体上的宣传力度,截至目前,已宣传5篇。
整改进度:第1项、第2项、第3项均整改完成。
(20)统筹政法单位探索和合善治“五维矩阵”工作法有差距。市公安局牵头的“一企一警”精准护航工作跨部门协作效率不高,地企矛盾综合治理合力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督促市公安局成立“警随企后”专项工作办公室,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走深走实。二是督促市公安局制定《“警随企后”护企安商服务矩阵工作指引》,明确“警随企后”的组织架构、建设标准、工作任务、保障机制等工作内容。三是督促市公安局依托公安服务站(室、点)为工作载体,开展日常企业走访、风险隐患排查及企业指导培训,同步开展“警随企后”服务矩阵宣传工作,并积极推广“警随企后”微信小程序。四是督促市公安局落实好《“警随企后”护企安商服务矩阵工作指引》,公安服务站(室、点)服务民警按要求定期完成对企业的走访以及诉求收集处理工作。五是督促市公安局及时提炼总结工作经验,“警随企后”服务矩阵省委专刊已刊发,入选国务院“服务企业在基层”典型案例。“警随企后”服务矩阵被多家央媒宣传报道,并被《公安内参》《人民公安报》《人民公安杂志》专题刊发。
整改进度:第1项、第2项、第3项、第4项、第5项均已整改完成。
(21)统筹政法单位探索和合善治“五维矩阵”工作法有差距。市司法局牵头的“一次综查”联合执法工作至今未确定观察点位,“天府入企码”平台运用效果差。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督促市司法局组织研究,已于9月前确定炳草岗污水处理厂为“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观察点位,对点位接受行政检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完成了点位建设工作。二是督促市司法局对市级重点执法部门推行“亮码入企”和“综合查一次”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市司法局联合市纪委监委于7月对市市场监管、市生态环境局等13个重点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实地督导,督促行政执法部门推进“亮码入企”和综合查一次。三是督促市司法局加强“天府入企码”“综合查一次”工作推进,市司法局发布了两期“天府入企码”工作提示和一篇推行“亮码入企”工作有关情况通报,督促市县两级执法部门用好“天府入企码”,推进“综合查一次”。四是督促市司法局及时提炼总结工作经验,市司法局《攀枝花“亮码入企”全省试点工作有序推进》《攀枝花市推行“亮码入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攀枝花“四个一”工作法升级“综合查一次”企业直呼太贴心!》被四川法治报报道,《把准三个环节赋能市场主体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被四川司法微信公众号报道。
整改进度:第1项、第2项、第3项、第4项均整改完成。
(22)统筹政法单位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有短板。督促政法单位破解执法司法突出问题质效不高,法院未执行到位问题较为突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牵头组织对540余家线上规上企业进行问卷调查,研究制定攀枝花市政法机关争创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及配套措施,巧用‘加减乘除’法打造‘四法护营商、益企促共富’服务新格局,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攀枝花经验’相关成效多次获上级肯定、主流媒体聚焦。二是协调督促市法院深入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有关工作部署,印发推进随案执行、执前督促的实施方案,建立不动产查控执行协作联动机制,进一步深化法院立审执全流程衔接。三是协调督促市法院制发市级以下执行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方案、失信退出机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承诺和信用修复机制的实施办法等制度机制,已为57家企业解除失信信息,助力被执行企业脱困重生;督促基层法院抓实执护共富、小额诉讼案件执行等7个专项行动,执行完毕率13项指标持续优于全国合理区间或全省均值。四是协调督促法院系统通过在执行文书中公布执行局干警电话、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置执行窗口、在省市级媒体公开刊登执行信息、网络发布执行裁判文书等方式,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化执行公开,畅通群众监督渠道。
整改进度:第1项、第2项、第3项、第4项均已整改完成。
(23)统筹政法单位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有短板。在“集中整治”、涉企行政执法领域督促政法单位与纪检监察机关衔接不紧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协调督促市司法局扎实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推进群众身边具体实事专项行动,查纠行政执法问题89个,移交纪检监察机关12个。二是督促市公安机关深化打击假劣肉制品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全年共侦办食品安全领域案22件,抓获犯罪嫌疑人84人,移送起诉7件15人。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教育和体育局等相关行政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学校食堂1886家次,食品经营单位2371户次,排查治理风险隐患4535个,并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相关线索。
整改进度:第1项、第2项均已整改完成。
5.针对“党的全面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24)“三重一大”把关不严。2019年11月以来,4笔大额资金支出未经委务会审议。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5年第11次委务会会议研究审议了相关项目经费,对大额资金进行了上会,要求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按照委务会会议决议的范围、标准及额度使用经费,严防类似的情况再次发生。二是严格执行大额资金管理制度规定要求,明确大额资金支出必须纳入集体决策范围,明确审批层级和程序,确保“应上会尽上会”。今年以来大额资金支出均严格按照规定提请委务会会议研究审议。三是加强日常对大额资金使用、执行情况监督,每半年委务会会议听取机关财务收支情况,未发现违规行为。
整改进度:第1项、第2项、第3项均已整改完成。
(25)执行议事规则有偏差。2020年以来,委务会审议的3项议题属临时动议、10项议题未逐项讨论表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中共攀枝花市委政法委员会委务会工作规范》,严格执行委务会会议议题签报审批、前置审查制度。2025年以来,17次委务会会议均按规定要求执行。二是严格遵守委务会议事决策程序,委务会成员逐一发言,逐项讨论表决。三是及时对委务会会议记录情况进行了自查、检查,对会议记录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确保会议记录详实完整、真实准确。
整改进度:第1项、第2项、第3项均已整改完成。
(26)执行议事规则有偏差。全委会审议的34项议题,全委会成员未逐一发表意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市委政法委全体委员会议严格执行《中共攀枝花市委政法委员会全体委员议事决策规则》,落实议题签报制度、议题前置审查,材料提前印发到位。二是自2025年7月23日市委政法委员会第4次全体会议以来,进一步规范全委会会议记录,详细记录与会人员发言、讨论情况。三是每次全委会会议后,办公室负责人及时对会议记录进行检查,分管领导定期抽查,确保记录要素完整。
整改进度:第1项、第2项、第3项均已整改完成。
(27)执行议事规则有偏差。13次全委会、40次委务会记录未注明记录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2020年1月以来的全委会、委务会会议记录进行了全面梳理,查漏补缺,完善相关信息,对记录人不完整情况进行补记。二是分管领导对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强化制度学习,提升规范意识,严格操作流程,加强审核把关,确保记录要素完整。三是分管领导对委务会会议记录进行了全面检查,提出了具体要求。
整改进度:第1项、第2项、第3项均已整改完成。
6.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问题
(28)违规发放福利。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5年9月12日、10月17日机关职工大会传达学习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报销行为的通知》《全省公务活动用餐(车)费用“扫码支付”专项工作方案》《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以及调整完善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确保职工学习掌握相关制度。二是于2025年9月30日前已将违规发放的相关费用清退并上缴国库。三是严格执行《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规范工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遇存疑问题及时请示汇报。四是组织机关职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等制度的学习,强化责任意识。
整改进度:第1项、第2项、第3项、第4项均已整改完成。
(29)违规报销相关费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相关制度规定的学习,进一步强化勤俭节约和财经纪律意识。2025年7月8日委务会会议、9月12日机关职工大会先后组织学习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全省公务活动用餐(车)费用“扫码支付”专项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报销行为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确保职工学习掌握相关制度。二是坚持立行立改,于2025年9月30日前已清退违规报销的相关费用并上缴国库。三是9月18日委务会会议研究审议了相关费用的请示,明确了报销标准和方式。四是10月17日机关职工大会传达学习了《委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以及调整完善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确保职工学习掌握相关制度。五是9月28日组织机关职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财务部门严守财经纪律及相关法规,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整改进度:第1项、第2项、第3项、第4项、第5项均已整改完成。
(30)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修订完善了《委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二是2025年10月15日组织委机关办公室、驾驶员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规范用车行为。三是强化日常监管,严格执行公车改革相关文件中关于公务用车的有关规定和《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等制度。
整改进度:第1项、第2项、第3项均已整改完成。
(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科目使用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职工对差旅费制度和报销流程的学习,在机关职工大会上传达学习《委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以及调整完善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确保职工学习掌握相关制度。二是派员参加攀枝花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业务培训班培训,努力提高财会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三是组织机关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等制度,强化责任意识。
整改进度:第1项、第2项、第3项均已整改完成。
(32)违规收取讲课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及时退还讲课费。二是制发《市委政法委机关干部外出授课管理规定》,加强干部外出授课的监督管理。
整改进度:第1项、第2项均已整改完成。
7.针对“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压得不实”问题
(33)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廉政风险排查不全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攀枝花市委、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安排部署委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二是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和内设科室、市法学会机关全面排查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可能引发廉政风险的问题,评估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同时,将扫黑除恶工作、公章保管等点位纳入风险防控,落实廉政责任。三是做好公章保管工作,按照印章使用管理制度,未经领导审核同意不得加盖印章,并指定专人负责印章保管。
整改进度:第1项、第2项、第3项均已整改完成。
(34)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部分《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自查表》未经分管领导审核,部分《内设机构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无组织审定盖章。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前期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的基础上,全体干部职工和各内设科室、市法学会机关按要求填写了《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内设机构(部门)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并按程序报审。二是严格落实领导审核责任,对《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自查表》《内设机构(部门)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由科室(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委机关主要负责同志逐级审核把关和签字后,按要求进行了整理归档。
整改进度:第1项、第2项均已整改完成。
(35)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2024年,5名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内容雷同,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不合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制发了委机关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二是结合本年度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和班子成员分工实际,制定了委机关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任务分工表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整改进度:第1项、第2项均已整改完成。
(36)派驻监督不深入。督促市委政法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制定和廉政风险排查等主体责任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协助政法委机关制定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和责任分工,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开展了半年落实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监督检查。二是督促政法委机关部门和岗位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对政治部科室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填报《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自查表》《内设机构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三是对市委政法委办公室、财务室开展国庆中秋监督检查,对报销凭证领用凭证存在的问题予以指出,要求整改。
整改进度:第1项、第2项、第3项均已整改完成。
(37)派驻监督不深入。日常监督不深入,未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发放福利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监督办公室对4笔“三重一大”4笔大额资金支出补上委务会会议。二是对违规发放报销的相关费用全部完成清退。三是进一步规范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秋国庆前对财务凭证、工会经费、党费管理使用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办公室部门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整改进度:第1项、第2项、第3项均已整改完成。
(38)派驻监督不深入。科级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资料收集不及时、不全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完成监督政法委9名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举一反三,同时对市委社工部、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市强戒所4家监督单位同步建立和完善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每半年对档案进行更新。二是对政治部科室负责人进行谈话,督促按期移送任免文件、任免审批表、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材料。三是督促政治部科室负责人定期与纪检组复核沟通,掌握干部岗位、职级、职务变动情况,及时补充更新档案资料。
整改进度:第1项、第2项、第3项均已整改完成。
(39)机关内部管理有漏洞。制定的《科级干部和退休市管干部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办法》不符合规定,未将科级以下干部纳入管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5年9月12日,机关党员大会集中学习了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相关文件规定,进一步强化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二是修订印发了委机关《中共攀枝花市委政法委员会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对适用对象、管理责任部门等进行了明确,将科级以下干部纳入管理,并对审核审批、证件管理以及因私出国(境)期间的纪律要求等事项作出了具体规定。三是严格落实因私出国(境)审批制度,动态更新了干部职工因私事出国(境)台账。
整改进度:第1项、第2项、第3项均已整改完成。
(40)机关内部管理有漏洞。2019年11月以来,部分办公用品采购未执行“先审批,后购买”的规定。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5年9月12日机关职工大会传达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报销行为的通知》《全省公务活动用餐(车)费用“扫码支付”专项工作方案》以及10月17日机关职工大会传达学习《委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程序采购办公用品,并严格执行登记领用管理。二是修订完善《委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健全办公用品采购制度,明确采购流程,严格执行“先审批、后购买”规定。三是加强日常管理,每半年委务会会议听取机关财务收支情况。
整改进度:第1项、第2项、第3项均已整改完成。
(41)机关内部管理有漏洞。非涉密计算机存储处理涉密文件,涉密计算机未及时调整管理责任人,部分涉密计算机未建立输入输出台账。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涉问题电脑硬盘进行更换封存,待销毁。二是机关职工大会传达学习了《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保密反面典型案例以及《派生国家秘密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秘密解密暂行办法》等制度规定,委机关全部参加全国保密知识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增强全员保密意识。三是修订完善《机关涉密文件管理规定》,明确涉密文件存放等环节的管理要求,对7台涉密计算机建立输入输出台账。四是完成涉密计算机需张贴“涉密计算机”标志,明确责任人。
整改进度:第1项、第2项、第3项、第4项均已整改完成。
8.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不严不实”问题
(42)党内政治生活打折扣。2020年、2021年、2024年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少。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委务会会议会前学纪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进一步强化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二是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班子成员必须编入机关在职党支部、党小组。今年以来,班子成员参加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58人次,平均参加率75.3%。
整改进度:第1项、第2项均已整改完成。
(43)党内政治生活打折扣。2021年、2024年党支部书记与党员未开展谈心谈话。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今年以来,在职党支部委员与机关党员谈心谈话共31人次。二是党员谈心谈话均有记录,由支部归档管理。
整改进度:第1项、第2项均已整改完成。
(44)党内政治生活打折扣。2020年以来,有4次民主生活会记录不规范,未全面如实反映班子成员相互开展批评的实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委务会会议重温学习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以及我省《关于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的有关规定》,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二是按照市委巡察要求,认真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生活会,会前做足充分准备,会中严格规定程序,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及时做好情况报备,制定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三是针对巡察反馈的“民主生活会记录不规范”的问题,分管领导及时对记录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对规范会议记录提出了明确要求,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做到了全过程完整记录,如实反映班子成员相互开展批评的实况,并长期坚持。
整改进度:第1项、第2项、第3项均已整改完成。
(45)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2020年至2021年,非支部委员主持党员大会8次、支委会16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于2025年7月18日牵头举办了全市政法系统基层党务干部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党务干部工作能力和党支部建设能力。二是严格落实党支部会议制度,支委会、党员大会均按相关规范要求组织实施,并认真做好了会议记录。三是集中整改以来,5次支委会、4次党员大会均由党支部书记或委员主持,今后将严格按制度要求执行。
整改进度:第1项、第2项、第3项均已整改完成。
(46)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2020年、2022年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未达规定次数。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按年度编制了主题党日活动计划。二是结合“三会一课”,坚持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今年以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1次。三是加强支部规范化建设,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支委会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相关制度,要求将“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检查督促。
整改进度:第1项、第2项、第3项均已整改完成。
(47)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2022年至2024年部分班子成员未向机关党员干部讲党课。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党支部党课制度,按年度编制了班子成员向机关党员干部讲党课计划。二是按党课制度规范要求和计划安排组织实施,今年以来委机关7名班子成员和党支部书记均完成了党课讲授,完成率100%。三是按要求做好了党课相关记录备案。
整改进度:第1项、第2项、第3项均已整改完成。
(48)换届选举不规范。2019年以来,机关党总支两次换届选举逾期,其中2024年换届选举未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机关党总支委员会议重温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进一步熟悉掌握换届规范流程及具体要求。二是加强向市直机关工委的请示报告,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机关党总支已于2025年2月11日,在职党支部于已4月22日完成换届。三是增强换届工作的严肃性和计划性,做好按期换届提醒,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做好2028年机关党组织换届工作。
整改进度:第1项、第2项、第3项均已整改完成。
(49)换届选举不规范。党支部2021年7月换届选举工作资料遗失。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要求对2025年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资料进行了整理完善并归档。二是加强对换届档案资料的管理,指定了专人负责换届档案资料的收集、保管等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三是对2025年机关党建工作资料进行了全面检查,确保资料齐全、归档规范。
整改进度:第1项、第2项、第3项均已整改完成。
9.针对“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规范”问题
(50)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足,按照省委、市委要求,市委政法委应配备35岁左右科级领导干部不少于4名,正科不少于1名,实际仅配备1名副科级领导干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委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和年轻干部配备的统筹谋划,于2025年11月晋升一级主任科员2名、三级主任科员1名,通过2025年春招引进年轻干部1名,通过2025年秋招引进年轻干部2名(正在走考核招聘流程),有效改善委机关干部年龄结构。二是因市委政法委机关目前行政编满编,且现有行政编制人员中1988年1月后出生人员仅有1人,现为副科级,暂无法新招录行编人员,后续需通过提拔、晋升、交流、招引等方式逐步解决,按规定配齐年轻干部。
整改进度:第1项已整改完成;第2项未整改完成,预计2027年12月底前完成。
(51)执行选任政策不严,2020年以来,共计10人次提拔、晋升的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时间在动议之后,共计5人次提拔、晋升的党风廉政意见征求时间在动议之后,共计4人次提拔、晋升的职数预审时间晚于动议时间。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干部选任政策学习,在党员集中学习会上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四川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分析研判和动议工作办法》《中共攀枝花市委政法委员会委务会工作规范》等制度规定,分管领导与干部人事工作负责人重点学习了相关知识。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任政策,2025年10月22日启动委机关一级主任科员和三级主任科员职级晋升工作,严格执行职数预审、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征求党风廉政意见在动议和考察环节的贯彻落实。三是严把收集、审核、程序三个“关口”,及时对委机关一级主任科员和三级主任科员职级晋升工作文书档案进行汇总整理,确保材料齐全、真实、规范。四是坚持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组织专人对委机关科级及以下公务员、事业人员的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了审核,对梳理出的相关问题逐一明确了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补充完善了相关材料。
整改进度:第1项、第2项、第3项、第4项均已整改完成。
10.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扎实”问题
(52)边改边犯。2019年巡察反馈“‘三重一大’未按规定上会”“现金使用量大”“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建资料归档不全”“村‘第一书记’往返交通费用未据实报销”等问题,本轮巡察依然存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今年以来,在职党支部委员与机关党员谈心谈话共31人次。二是党员谈心谈话均有记录,由支部归档管理。三是加强对换届档案资料的管理,指定了专人负责换届档案资料的收集、保管等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四是对2025年机关党建工作资料进行了全面检查,确保资料齐全、归档规范。五是2025年第11次委务会会议审议了相关费用的请示,明确了报销标准和方式。六是修订印发了《委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大额资金审批范围,确保“应上会尽上会”。今年以来大额资金支出均严格按照规定提请委务会会议研究审议。七是修订印发了《市委政法委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明确现金使用范围,进一步加强现金管理。集中整改以来未出现使用现金情况。
整改进度:第1项、第2项、第3项、第4项、第5项、第6项、第7项均已整改完成。
(53)举一反三不深入。2019年巡察反馈“制度执行不够规范”“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够严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全面”“组织生活不够严实”等4个问题整改举一反三不力,本轮巡察发现类似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印发了《市委政法委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资金审批流程。二是机关职工大会传达学习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报销行为的通知》《全省公务活动用餐(车)费用“扫码支付”专项工作方案》《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以及调整完善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确保职工学习掌握相关制度,强化职工纪律意识,从源头杜绝不合规问题发生。三是组织机关职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等制度,强化责任意识,财务人员严把财务审核关。四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制发了委机关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以及主体责任清单和班子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清单;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和内设科室、市法学会机关全面排查廉政风险,评估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五是牵头举办了全市政法系统基层党务干部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党务干部工作能力和党支部建设能力。六是支委会、党员大会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相关党内法规,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并对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提出了要求。
整改进度:第1项、第2项、第3项、第4项、第5项、第6项均已整改完成。
三、下一步整改打算
(一)持续用力强化政治引领。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坚决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政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严格落实“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政法工作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持续用力忠诚履职尽责。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充分发挥党委政法委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作用,认真谋划和扎实推进“十五五”政法事业发展。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在筑牢平安基石护航共富发展、深耕暖心治理普惠共富成果、厚植法治沃土培育共富动能、提升司法公信擦亮共富底色上持续用劲、精准发力,着力推动政法事业全面提升,为攀枝花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提供坚强政法保障。
(三)持续用力从严管党治警。坚决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常态化,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抓政法队伍日常监督管理,狠抓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落实,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推进“两个责任”同向发力。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严管厚爱,全面提升政法干警政治能力、法治素养、专业水平,激励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政法铁军。
(四)持续用力压实整改责任。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进一步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对列入持续整改的问题,明确阶段性目标要求,加强督查督办,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坚持举一反三,及时把巡察整改中形成的有效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成果,建立健全有效管用的制度机制,依靠制度促规范、管长远,以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全市政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12-3340794;电子邮箱pzhzfwzzb@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