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政法委制定出台《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履职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创新构建“189-146-136”三链共治体系,打造“责任链+权力链+激励链”三链工作闭环,切实破解基层政法委员履职“责不清、权不实、劲不足”三大现实困局,推动新时代党管政法向末梢延伸,赋能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
以“189责任链”明责一把尺子厘清边界筑根基
依托一个中枢。《办法》明确以综治中心为主要阵地、中枢神经,由政法委员负责工作统筹、政策指导,发挥其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矛盾化解、信息研判等核心作用,为政法委员履职提供实体平台和资源支撑,推动基层政法资源整合共享、高效联动,实现“履职有依托、协调有抓手”。
统筹八大力量。规定政法委员在乡镇(街道)党组织领导和县(区)党委政法委指导下,以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身份,统筹整合基层警务人员、网格员、调解员、交通劝导员、社会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志愿者、综合执法人员等“八大员”专群力量,建立“党委领导、政法委指导、委员协调”三级协同联动机制,形成“攥指成拳”的基层治理合力。
锁定九大职责。明确政法委员作为基层政法工作的组织者、推动者、落实者,聚焦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核心任务,将职责细化为政治引领、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民情收集、法治宣传、综合治理、矛盾化解、党的建设、应急处置九大项,实现一把尺子量到底、基层政法工作全覆盖,切实明晰职责边界、杜绝责任空转。
以“146权力链”赋能一套闭环健全机制提效率
紧扣一条主线。始终围绕平安法治这一政法主线,立足政法委员“基层政法工作组织者、推动者、落实者”定位,推动职权行使与基层治理需求深度匹配,既确保“有权管事”,又防止“权力滥用”,实现“权责利”统一。
赋予四项实权。结合九大职责,赋予政法委员四方面权力:整合政法派驻力量与“八大员”资源、打破“条块分割”的统筹协调权;保障重大事项“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上下联动权;牵头处置重大矛盾隐患、避免问题升级的指挥处置权;督查工作落实、对失职者提请问责的督促问责权,为履职提供坚实保障。
建立六大机制。构建“联席会议—请示报告—会商研判—联系群众—综合治理—督促指导”全链条机制,形成权责清晰的“研判—决策—执行—反馈”工作闭环,让政法委员履职有载体、有抓手、有底气。
以“136激励链”聚力一体保障激发活力促担当
树牢一个导向。坚持“让政法委员履职有保障、干事有动力、有为就有位”导向,通过完善制度设计、强化支持措施,破解“压力大保障弱”“干多干少一个样”等难题,推动从“要我干”向“我要干”“我能干好”转变,激发内生动力。搭
建三大体系。着眼“选准育强”,构建“组织考察+政法联审、理论培训+实战练兵”的“双审双育”成长赋能体系;着眼“帮促结合”,构建“包联指导+列席会议、履职保障+考核评价”的“双联双促”工作联动体系;着眼“激励约束”,构建“述职评议+等级评定、荣誉表彰+职务晋升”的“双考双励”激励约束体系。
筑牢六大关口。通过标准化选拔任用机制把好“入口关”、精准化包联指导机制做实“帮扶关”、系统化教育培训机制提升“能力关”、常态化列席会议机制开拓“视野关”、科学化总结述职机制优化“考核关”、规范化关爱激励机制筑牢“动力关”,形成“选拔—培养—使用—激励”全周期管理链条,确保政法委员担责有底气、尽责有动力,推动基层政法工作提质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