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聚力“四大工程” 筑牢法律援助惠民根基

市司法局聚焦群众法律援助需求,实施“四大工程”,夯实服务基础,筑牢惠民利民根基。
实施“质量规范”工程。推行“容缺审查”机制,实行值班律师初询-法律援助窗口初审-中心负责人终审“三级审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容缺受理务工人员劳动纠纷案件3781件,占民事法律援助案件比例85.2%。建立“双轨匹配”模式,按群众需求、案件类型,精准指派律师,破解“人案不适配”难题。强化“三级审核”质量管控,实行“承办人自查+援助机构实质审查+市局质量评查”三级审核制度,案件合格率连续三年保持100%,群众评价满意度98%。
实施“智慧法援”工程。规范运行“法律援助业务管理系统”,强化跨部门协作机制,通过平台接收法检机关移送通知辩护案件986件,受理896件。推行案件市域通办,实现“一站受理、全域通办”,受理案件150件,充分满足群众就近便捷办理需求。搭建“攀枝花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集成“AI律师”“在线申办”等功能,实现服务“零距离”。
实施“阳光透明”工程。制定《攀枝花市法律援助补贴办法》及细化标准,制作“法律援助补贴发放流程图”,确保资金使用管理有章可循、规范有序。建立“定期自查+外部审计+社会监督”机制,公开经费使用情况,保障专款专用、透明运行。
实施“人才强基”工程。严把队伍入口关,全市24名法律援助管理人员中具有法学背景18人、法律职业资格8人。通过专家授课、案例研讨、技能比武等方式系统化培养,提升履职能力。建立多维考核体系,结果挂钩晋升待遇,4名优秀年轻干部走上领导岗位。
编辑:景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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