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仁和区司法局紧扣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任务,从组织保障、规范执法、队伍建设、联合监督四方面发力,以“四新”促“四化”,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仁和样本”,为全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筑牢法治根基。
构建组织保障新体系,促进监督工作制度化。聚焦试点任务,高位统筹部署,成立区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委员会,制定实施方案与乡镇试点方案,强化顶层设计。通过建立“司法行政+乡镇(街道)”协同机制,在基层司法所挂牌成立监督工作室,推动监督触角向一线延伸,构建起权责清晰、运行顺畅的层级监督网络,为监督工作提供坚实制度与组织保障。
制定规范执法新标准,促进监督行为规范化。着力厘清监督权责,出台区乡两级监督权责清单及工作要点,统一规范监督流程与文书范本。重点聚焦执法权力运行监督,建立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两法衔接”领导小组,健全配套机制,有效打通执法衔接堵点,防范监管漏洞,确保各项执法活动在规范化轨道上运行。
打造队伍建设新引擎,促进监督人员专业化。配强专职监督力量,选用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人员,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担任特邀监督员,优化队伍结构。创新培训模式,依托线上平台、实地教学与专题研讨相结合,围绕执法实务、法律适用、案件审查等重点开展靶向培训,累计培训155人次,有效提升监督队伍的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
建设联合监督新矩阵,促进监督力量多元化。创新“执法监督+N”模式,联合人大、政协、司法机关及律师等开展案卷评查,建立公益诉讼、行政检察与执法监督联席机制,深化府院联动。携手区委机构编制部门开展督导调研,共同破解改革难题。通过增设专门投诉举报窗口、健全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实质审查机制,拓宽社会监督渠道,构建起内外结合、多方协同的“大监督”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