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法院:司法为民显真情 耐心调解化纠纷
近日,米易法院撒莲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左眼失明的案件,伤者当庭收到全部赔偿款项,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2022年11月,张某驾驶三轮摩托车与王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王某左眼失明。事故发生后,王某先后住院治疗6次,后经鉴定机构鉴定为八级伤残。此次事故经米易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张某承担主要责任、王某承担次要责任。此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王某遂向米易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保险公司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44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在深入了解案情,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意见后,决定在开庭前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围绕双方争议较大的赔偿标准、后续治疗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问题逐一进行了释法析理,一方面向张某阐明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希望张某尽力补偿其对王某造成的损害;另一方面对王某提出的赔偿请求进行合理分析,引导其适当调整心理预期,争取一次性解决赔偿问题。经反复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在扣除保险赔付的18.8万元后,由张某当庭支付王某赔偿款15万,王某主动放弃其他诉讼主张,此案顺利了结。调解结束后,王某及家人激动的表示“我们当场拿到赔偿款,也看到了生活的曙光”。
此次调解以“案结事了”凸显“情法交融”,既维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司法为民的责任担当。撒莲法庭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如我在诉”理念,积极运用调解手段化解各类纠纷,努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编辑:景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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