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检察院:增殖放流促修复 公益诉讼护生态
为筑牢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屏障,深入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近日,盐边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在惠民镇三源河新林村段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据了解,为修复受损生态环境,盐边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非法捕捞案件向县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法院判令当事人赔偿因非法捕捞水产品造成的渔业资源损失。为更好的实现公益诉讼维护生态环境的司法价值理念,承办检察官采用“惩治+修复+教育”的办案模式,多次联系县法院、县农业农村局协调增殖放流工作。活动现场,检察干警和渔政工作人员在当地群众的见证下,将6000余尾草、鲤、鲢、鳙及裂腹鱼等本土鱼种鱼苗投放到三源河,为辖区河流生物多样性注入新动能。
盐边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保护合力,以公益诉讼推动生态环境系统治理,通过增殖放流的方式落实恢复性司法,以案释法凝聚长江保护共识,以检察之力护航笮山若水“共富共美”。
编辑:景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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