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在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攀枝花中院联合盐边县法院深入盐边县格萨拉乡韭菜坪村,将巡回审判与普法宣传相结合,以司法力量守护绿水青山。
盐边县法院将法庭“搬进”格萨拉乡韭菜坪村村部,巡回审理3起盗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该案由3名审判员与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制合议庭进行审理,并村镇干部、村民代表等50余人旁听庭审。
案件涉及3名村民在未取得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砍伐国家保护林木。经过严谨规范的庭审和法官释法明理,3名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并表示自愿承担生态修复金、承诺补植复绿,实现了从“破坏者”到“守护者”的转变。
这场“家门口”的审判,清晰传递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法治信号,对潜在的生态破坏行为形成有力震慑。庭审结束后,法院干警结合案件现场普法,引导群众深刻认识破坏生态的严重后果,自觉保护环境,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当天,同步开展的“守护绿水青山 共建美丽中国”普法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手册、案例解读等形式,向村民重点讲解了非法捕捞、狩猎、盗伐林木及危害野生动植物等行为的法律后果。活动累计覆盖群众2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有效普及了环保法律法规,让“破坏生态必担责”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
此次“巡回审判+普法宣传”活动,是攀枝花两级法院延伸司法服务触角、筑牢区域生态安全屏障的生动实践。通过以案释法,有力推动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从法律条文转化为群众共识,“补植复绿、修复优先”从司法理念落实为治理实效。
下一步,攀枝花两级法院将持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化“巡回审判+生态修复”模式,以精准司法守护山水,以长效普法凝聚合力,筑牢司法“绿色屏障”,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盐边、守护长江上游生态安全提供坚实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