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法院开展旁听庭审活动
“现在开庭”,6月26日,随着法槌敲响,米易县法院对王某涉嫌犯危险驾驶罪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为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的规矩意识和法纪意识,强化对醉驾酒驾危害性的宣传教育和警示教育,此次庭审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县教体系统、税务系统代表100余人参加庭审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醉酒后驾驶摩托车行驶至文化广场北+200米处时,摩托车与路边路灯相撞,造成王某昏迷、摩托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鉴定,被告人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16.1mg/100ml。经米易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王某承担此次交通事故全部责任。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庭审现场气氛庄严、秩序井然,控辩双方针对全案证据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围绕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及定罪量刑进行了充分的说理,最大程度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利。
庭审结束后,旁听庭审的干部职工纷纷表示,通过旁听庭审,深刻认识到了醉驾行为给个人、家庭乃至社会带来的巨大危害,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中将会做到以案为鉴,守住纪律底线,时刻严守敬畏之心,加强自身作风建设。
近年来,米易县法院充分延伸司法审判职能,在做好案件审理、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深入挖掘警示案例,发挥好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用最直观的呈现方式,引导国家工作人员知敬畏、守底线,既要树立起良好的政治作风,也要树立起良好的生活作风,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编辑:景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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